文华团通〔2023〕1号
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下半年新团员发展工作的通知
各班级团支部、教工团支部:
为落实从严治团要求,着力提升团员队伍先进性,进一步加强我校共青团队伍建设,增强团组织的战斗力和凝聚力,为我校共青团组织注入新的活力,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有关规定,按照团中央《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发展团员和团员管理工作的意见》《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发展团员工作细则》的要求,经学校团总支研究,经教育团工委批准,报团市委基建部同意,现决定组织开展我校 2023年下半年团员发展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发展计划
本学期我校发展新团员工作由学生个人申报、各团支部统一审核推荐,被推荐学生需参加学校团总支统一考核,考核通过者将被吸收为本学期发展新团员对象。因入团名额有限,被推荐学生要有政治思想觉悟,自愿入团,切勿强行指派,保证发展团员质量。
二、发展对象
(一)团员发展对象需年满14周岁、自愿申请入团并已正式递交入团申请书的全日制在校学生;
(二)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言行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政治上积极要求进步;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反学校规章制度行为;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按期缴纳团费;
(三)学习态度端正,成绩优秀,注重综合素质的培养和提高,积极参加第二课堂活动,表现突出;
(三)积极参加社会活动和志愿服务活动,关心集体,具有团队精神,热心为同学服务,有一定的群众基础。
三、发展程序
(一)青年提出入团申请。入团申请人向学校团总支提交入团申请书;
(二)确定入团积极分子。学校团总支收到入团申请书后,派人同入团申请人谈话,了解基本情况。对申请者进行资格审查,由所在团支部研究决定,在学校团总支范围内公示入团积极分子人选,根据公示情况进行备案;
(三)指定培养联系人。团支部须确定一至两名团员作为入团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
(四)培养教育。须经三个月以上培养教育,参加不少于8学时的团课学习;
(五)志愿服务。发展对象需参加志愿服务活动,年度志愿服务时长不低于20小时;
(六)进行考察。团支部对入团积极分子进行考察,并形成考察材料,是否是注册志愿者、是否参加过一定时间的志愿服务活动是重要考察内容;
(七)确定为发展对象。团支部在入团积极分子中讨论确定发展对象,团支部范围内公示发展对象人选,根据公示情况报学校团总支预审;
(八)填写入团志愿书。各团支部根据发展计划将预审通过的发展对象的入团申请书和考察材料交至学校团总支,申领入团志愿书并向预审合格的发展对象发放入困志愿书。发展对象填写入团志愿书并交至团支部;
(九)团支部大会表决通过。在讨论青年入团的团支部大会上,有表决权的到会人数须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人数的半数,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团支部将支部大会决议写入入团志愿书,连同入团申请书一并报学校团总支审批;
(十)学校团总支审批、备案。学校团总支的审批意见写入入团志愿书并备案;
(十一)档案存档、统一管理。学校团总支将入团申请书、入团志愿书进行统一管理并将信息录入“智慧团建”系统;
(十二)入团宣暂并颁发团员证、团徽。统一组织入团仪式,带领新团员宣誓,并向新团员领发团员证和团徽。
四、工作安排
1.各团支部于9月11日(周一)前将《拟发展团员信息表》(附件1)盖章或签宇扫描版报送至指定邮箱,入团申请人简介表(附件2)纸质版报送至学校团总支,学校团总支将进行预审并于 9 月15日前将预审结果反馈至各团支部;
2.收到反馈通知后,各团支部于9月22日将预审通过的发展对象的入团申请书和考察材料交至学校团总支,申领入团志愿书并向预审合格的发展对象发放入团志愿书;
3.学校团总支召开委员会集体审议,表决决定,审批意见写入团志愿书;
4.学校团总支审批后在10月13日之前将团员信息录入“智慧团建”系统并上传新发展团员电子版《入团志愿书》至“智慧团建”系统;
5. 举行集体入团宣誓仪式,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谷柏宇
联系电话:18570477821
电子邮箱:whyxtzz@163.com
通讯地址:学校北校区办公楼104室
共青团衡阳市文华艺术学校总支委员会
2023年9月4日